对于人类而言,自然灾害(洪水泛滥、雷电袭击、火山喷发、地震、海啸、流行性病施虐)是毁灭性的,也是不可控制的。就人类本身的能力,还不能够有效地抵御自然灾害的发生。与人类的出生、成长、疾病、意外、死亡的发展活动规律一样,地震,是地球自身发展运动过程中的一次次裂变,是不可避免的,也是极其符合客观规律的,只是会给地球本身,甚至生存在地球上的各种有生命的机体,带来巨大的灾难。相对地球本身的损失,人类所承受的打击更具毁灭性的,
因为我们人类具有丰富的情感、与同类之间相互的心理依恋、以及巨大创造性与社会责任感,属于超越自然现象,幸存者在劫后产生无限的、近似于神经质思虑(比如为什么我没有挽救亲人?为什么我不能够做的更好一点?为什么不该走的人离我而去?)等等近似于偏折的问题,成为幸免于难的人们的心理应激源,使他们不能够更好地应付灾后的自救与善后的处理。
那么,所谓的应激:它不是一种产生压力的实体本身,而是某种实体或者压力在人类或者有机体内所产生的生理变化的结果。即应激是各种各样刺激引起的非特异性反应,这种反应与刺激物的性质无关。
通常人的应激反应会经历三个阶段,即警戒反应→抵抗阶段(刺激持续48小时后)→衰竭阶段。
应激反应心理行为表现包括变相依赖,反常行为增加和攻击行为。
心理干预的目的,是让劫后余生的人们,消除恐惧感,使他们清楚地意识到,活着的非凡意义,放弃不该承担的责任,让自己回到现实的时空中,处理当前的事务,关心自己与同伴,共同克服困难,让生命更有效的延续。
如何发挥灾后的心理干预作用:
一,消除来自各方面的应激源:
包括改善个体的生活环境;
减少来自各方面的压力;
降低灾难事件的影响力。
二,提高自我应对能力:
包括寻求社会支持;
提高实际应对能力;
善于放松自己。
总之,灾后的心理干预工作,需要有专业知识的心理咨询工作者承担,我们要开赴灾难现场,与灾民直接接触,安抚他们的创伤,帮助他们走出心理阴影,让他们更快地从惊慌与恐惧中摆脱出来,振作精神,重新建设家园。
安迪心理咨询中心 郑丽君 2008.5.14